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筒子纱数字化染色成套设备装备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5-24 9:20:9 36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12月29日,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在山东泰山工业园区(核心区)山东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内组织召开筒子纱数字化染色成套设备装备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及监测单位、环评单位及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参加会议。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调查了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以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㈠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筒子纱数字化染色成套设备装备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泰山工业园区(核心区)山东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内
  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投资10300万元在山东泰山工业园区(核心区)山东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内建设筒子纱数字化染色成套设备装备产业化项目。项目依托原有工程第一和第三联合生产车间建设筒子纱数字化自动染色成套装备生产线,主要购置数控开卷矫平机、数控折弯机、激光切割机、工装模具、数控卧式加工中心、装配线、数控龙门铣床、数控车铣复合、三坐标测量仪、光谱仪、对刀仪、实验仪器设等生产设备,无新建生产车间,生产能力为15台(套)/年的筒子纱数字化自动染色成套装备。劳动定员30人,厂内调剂,不新增,采取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生产300天。
  ㈡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受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泰安市泰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2月27日以泰山环审报告表[2018]229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㈢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3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㈣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变更包括:
  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筒子纱数字化染色成套设备装备产业化项目由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以“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筒子纱数字化染色成套设备装备产业化项目”委托泰安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由泰安市环境保护局以泰环审报告表 [2015]25号文进行了批复。由于项目建设主体由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由厂内第二联合车间改为第一和第三联合车间,同时由于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扩建,原环评主体工程中水回用系统不再建设。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015年6月4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及生产工艺等均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更,因此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泰安市泰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2月27日以泰山环审报告表[2018]229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进行了批复。
  建设内容与最新报批的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核查,验收组认为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㈠废水
  该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故无新增废水。
  ㈡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焊接工序产生的少量烟尘。
  处理措施:焊接烟尘经集中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净化后,依托车间内原有4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㈢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折弯机、切割机、铣床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处理措施:所有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加固减振,在车间内的墙壁上布置吸声材料;加强厂区植树绿化,形成自然隔声屏障。
  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下脚料。
  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下脚料作为废品外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筒子纱数字化染色成套设备装备产业         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监测结果表明:
  ㈠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工程工况在75%以上,夜间不进行生产。
  ㈡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 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5kg/h,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3)第四时段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3.5kg/h)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09 mg/m3,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北厂区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0.0-54.4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3.9-46.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卫生防护距离
  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经验收监测单位核实,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住区等敏感目标。
  五、验收结论
  筒子纱数字化染色成套设备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根据验收组意见修改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表相关内容;
  2.规范设置环保标志和标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及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减少无组织污染物排放。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3.完善并落实监测计划,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4.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完善后续环保手续。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向泰安市环保局报送相关材料。并通过网站、媒体或者其它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附件: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筒子纱数字化染色成套设备装备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人员名单


验收组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筒子纱数字化染色成套设备装备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doc